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活动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自治区总工会2022年医疗互助保障续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17:2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分工会:

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通知,我校2021年参加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期限为202111日零时起至20211231日二十四时止,及时做好下年度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期限

2022年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期限为2022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外的住院医疗及身故,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不承担保障责任。

二、参保条件

(一)个人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年龄要求(自保障生效之日起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职工会会员均可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已满60周岁的男性会员或已满55周岁的女性会员符合延退条件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自愿参加,但需要出据本单位在岗证明(详见附件1)。

(二)团体条件: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在职工会会员(以下简称“参保会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75%。

三、参保费用

参保会员缴费标准为每周期每人100元,校工会拟从历年滚存节余经费中为全校工会会员补助50%(50元/人),参保会员个人需缴纳50%(50元/人)。

四、参保原则

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遵循奉献爱心、自愿参加、互助互济、风险共担原则。

五、补助办法

参保会员在互助保障期限内享受住院医疗补助及身故补助办法按照《校工会关于启用广西职工互助保障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年3月2日已上传到学校文件系统)执行

六、时间安排:

(一)1115各分工会(党群、机关分工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下同)组织本单位自愿参保人员填写《参保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申请表》(简称“个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请表由各单位经办人留存

(二)11月612各分工会完成本单位2022年职工医疗保障活动参保汇总表详见附件3,不要更改表头,会导致导入数据失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校工会和各单位各留存一份交校工会117号房,同时请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305761677@qq.com邮箱。

(三)11月1321日校工会审核并汇总全校参保材料。

(四)11月22日28日:送参保材料到区保办审查。

(五)11月29日12月3日:反馈各单位审查参保合格人员名单,各分工会收取参保会员“互助费”自付部分(工会会员50元/人,非工会会员100元/人),并请存入中国银行校工会账户(户名: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账号:611962615176,开户行:中行南宁市西大支行),请务必备注交款单位。

(六)1248,校工会汇总各单位交费情况完成全部材料的上报工作,同时将参保费用转区医保办。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退休手续未办理的声明

2.参保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申请表

3.2022年职工医疗保障活动参保汇总表

4.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10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