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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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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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改善广大女性健康状况,切实提高女性抵御健康风险的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促进女性健康与家庭和谐,根据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全区关爱女性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方案
(一)投保对象
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女性;每人限投一份。
(二)险种、保障金额及收费标准。
1.方案一:
险种名称:康乃馨(A款)
保障责任: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
保险金额:50000元
保 费:50元/年/人
2.方案二:
险种名称:康乃馨(A款)
保障责任: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
保险金额:50000元
保 费:100元/年/人
(三)给付说明
首次投保疾病等待期为90天,续保不受等待期的限制。按100%比例赔付。
二、投保方式
自愿原则,费用自理,有意向投保的女教职工或教职工家属可用微信扫二维码(见附件)进行购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系人:麦惠萍,18577972029。
请各分工会及时传达给教职工,并指导有意投保的教职工报名投保。
特此通知。
附件:
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
广西大学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