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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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3日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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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分工会: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精神,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名、全国工人先锋号1个。推荐的候选人选和候选单位上报自治区教育工会后,将由区直驻邕高校工会评审会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分配给自治区教育工会的名额进行差额评选,再向自治区总工会推荐。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应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分别具有省(部)、市级表彰的荣誉基础。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报送要求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会上报材料的时间要求,请各分工会根据推荐人员或单位情况分别将推荐对象简要事迹表、工会信息表、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纪要等材料(用A4纸电脑打印,简要事迹必须在登记表正面表格内完成,背面不能打印,也不能另附材料)、省部级表彰荣誉证书(或决定)等,纸质材料各一式五份于2021年2月24日(周三)下午17:30前送至校工会办公北楼111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676388754@qq.com,逾期不再接受推荐材料。联系人:林瑞波,联系电话:3231126(办),13978682601。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