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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简介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16:09 浏览次数:

       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成立于1950年9月24日,1997年4月,原广西大学与广西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本届工会委员会为第十三届委员会,设有经费审查、女教职工两个工作委员会;有33个分工会。
    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是广西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广西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现为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广西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教代会执行委员制,设有教职工住房工作、提案工作、权益保障协调三个工作委员会。广西大学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采取“结合召开”的运作方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大会闭幕期间由校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委会行使职权。
    校工会设有:办公室兼出纳、福利、会计兼青工、文体社团、女教职工管理、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宣传教育、民主与信息管理九个岗位。
    校工会现有东校园教职工活动中心,总面积3000多平方米,
活动中心设乒乓球室、多功能厅、唱练室、培训室、瑜伽室、舞蹈室、心理咨询室、文化室等。  

    部门职责:

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依章程独立开展工作,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职能。校工会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教职工实际需求团结动员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与发展。

一、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宣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学校重要决策及工会工作动态,强化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负责教代会和工代会的筹备组织与决议落实。畅通民主参与渠道,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宣传与申诉处理。

三、负责各类先进评选推荐与表彰工作,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劳模创新工作室,加强工会队伍建设,开展干部培训,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四、管理和发放教职工相关福利,组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疗休养活动开展“送温暖”、大病救助、困难帮扶、荣退仪式等工作。

五、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各类协会活动。建设并管理教职工活动中心,提供文体活动场所。

六、开展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女教职工树立先进典型、建功立业。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七、负责组织青年教职工开展各类结合业务特点及适合青年发展的活动如支持参加青教赛等,促进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

、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会费,做好预决算及财务报告。加强工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与有效使用。规范采购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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