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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分工会的批复

来源: 作者: 编辑: 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15:34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你院《关于成立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分工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分工会。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此复。

 

 

                 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