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广西大学工会财务报销须知

来源: 校工会 作者: 编辑: 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4日 11:33 浏览次数:

一、票据的相关规定

1.从外单位取得的报销单据必须是税务发票(火车、飞机、汽车、轮船及部分交通票据除外),或者是行政事业性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专用票据,并且票据合法、内容完整。

2.报销发票、票据必须写清楚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注意应写“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450000718899617B),不能写个人或学院;填制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金额数字不得涂改,大小写必须正确、相符。凡是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必须由开出单位重新开具,不得在原单据上更正。文字和数量有错误的,可以由开出单位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3.发票要注明具体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位和单价,如无法注明,请由开票单位提供发票清单。

二、报销手续规定

1. 据“一事一结”的原则,各项活动报账时需附项目实施方案和通知,用餐要附用餐人员名单,发放奖金、慰问金、劳务费、课酬费、伙食补助及奖励物品、纪念品、 慰问品等要实名签收并作为报账凭证附件保存。

2.原始票据粘贴参照学校财务处要求。分类整理各项开支,填写“广西大学工会原始凭证报销表”。

3.单次消费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小额公务支出可通过现金结算;500元(含)以上的开支须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支付。

4.公务支出项目,应在其授信额度内,使用公务卡结算,报账时附上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刷卡POS机打印的小票);或银行打印的公务卡流水清单;或借助学校财务处的“公务卡消费认证”平台进行认证,截屏打印认证记录的完整界面。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提供由经办人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书,并按一定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5.实行公务卡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借款,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现金借款,需说明借款事由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工会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方可办理。各类借款原则上三个月内必须办理报销冲账核销手续。

6.关于电子发票:因电子发票具有可重复打印的特点,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程序,防范电子发票报销中产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因此要求:(1)在报销电子发票空白处有经办人书面“承诺此电子发票只报销一次”并按要求签字,有验收人、经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2)借助学校财务处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认证,截屏打印认证成功的完整界面。电子发票过期未能认证的不予报销。

7.发放给个人的补贴、劳务、课酬、奖金等,须通过个人银行存折(卡)发放。

8.采购物品:单价超过5000元(含)或批量采购金额超过10000元(含),须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报账时附询价报告。采购金额超过10000元(含)还需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9.购买服务类的开支要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如租车合同(协议)等。

10.当年发生经济事项取得的报销凭据(以报销凭据上的日期为准)当年报销;当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票据,可延长至次年第一季度前办理报销。逾期票据将不予报销。

三、分工会活动开支范围

1.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开展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

2.文体活动支出:用于组织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比赛活动优胜者的奖励(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或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纪念品),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3.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4.会员活动支出:用于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及购买当地公园年票等支出;用于组织在广西境内春游秋游并做到当日往返,可报销工作餐、集体租车费和门票,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5.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开展其他活动的各项职工活动支出。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有关报账工作用模板

                                             

 

 

校工会

202231

上一篇: 教职工申诉处理流程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