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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工会委员会宣传教育信息内容发布管理制度

来源: 校工会 作者: 编辑: 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4日 15:55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加强校工会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信息传达、舆论引导、宣传教育等功能,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广西大学工会网站、智慧工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网上发布各类宣传信息,均适用本办法。

二、发布内容

校工会宣传教育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规内容,发布内容要准确真实、符合学校宣传政策,不能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二)散布谣言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摆拍,捏造事实、活动或个人事迹宣传;

(四)违背社会道德与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

三、审核流程

各类信息发布应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制度,发布前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各分工会新闻、宣传稿需完备、完善并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再发给校工会,经校工会审核通过予以发布至宣传平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实行责任制。

各分工会信息发布由各分工会主席负责,校工会各宣传平台由分管领导与实际管理岗位人员负责,相关微信群及QQ群由群主负责。